芜湖市镜湖警方捣毁两处赌博机窝点

12.06.2014  10:14

  近日,镜湖公安分局调集组织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和辖区10个派出所共60余名警力,分成8个行动小组,异地用警、交叉互查,对全区动漫城和地下隐蔽的赌博游戏机进行集中统一清查,一举捣毁了两个赌博游戏机窝点,破获了最新司法解释下发后首起利用赌博游戏机开设赌场的刑事案件。

  当晚8点多,镜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方村派出所民警,在长江湾一号小区内,当场抓获程某等涉赌人员7名,收缴“明星97”赌博游戏机20台、“168”赌博游戏机4台、“海洋之星”捕鱼机1台(6个机位),共计30台赌博游戏机。经查,程某、高某、彭某对利用赌博游戏机开设赌场上分、提供技术保障、日常管理等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晚11点多,另外一个行动小组在长江路查获一赌博游戏机窝点,当场收缴赌博游戏机22台,其中“大奔”6台,“明星97”14台,“老虎机”2台,抓获参赌人员9名。赭山派出所经过审查,抓获该赌博游戏机老板徐某,徐某对摆放赌博游戏机开设赌场一事供认不讳。

  据记者了解,此前摆放赌博游戏机,警方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治安处理。今年3月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将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认定为刑法第303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镜湖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