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粮食局全面启动粮食“库长制”管理体系建设

08.03.2018  11:1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建立库长制的实施意见》,  2月28日,马鞍山市粮食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部署马鞍山市粮食“库长制”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马鞍山市粮食“库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马鞍山市粮食“库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马鞍山市粮食“库长制”管理职责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文件。为全面推进全市粮食“库长制”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具体措施。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全力推进粮食“库长制”管理体系建设,市、县粮食局设立总库长和副总库长,分工包片负责区域所属的粮库监管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下一级库长履行职责情况,强化激励与问责;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关干部担任本级所属粮库(粮站)库长,负责该粮库监管工作,监督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落实粮食“库长制”管理体系建设,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