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积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23.08.2017  21:33

日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黄山市印发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通知,清单中涉及全市的问题有“12+1”条,针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力、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仍不到位、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解决不够有力、黄山区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紧急部署,明确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对照整改任务,科学排定整改时限,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对能够立行立改的,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因工程措施或程序要求难以短期内整改完成的要明确整改时间节点,确保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底前巩固提升;到2020年,实现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