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力加强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16.09.2017  04:39

安庆市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通过督查问责有力推动了环境问题整改,产生了良好的工作效应。

一是严明工作纪律。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环保督察工作问责暂行规定》《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安庆石化危化品码头及油气输送管线迁建工作问责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拧紧责任螺丝。二是严格监督检查。联合市环保局、市督查考核办,多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问题整改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进行督查,共发现问题18个,已督促整改。三是严厉责任追究。对环保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全市因环保问题共问责13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免职6人,责令辞职1人,诫勉谈话11人,通报批评7人,约谈67人,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