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民捐一万元就可自命名慈善基金
03.12.2014 13:32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市民只需最低捐赠一万元人民币,就能够自主命名一支慈善基金。日前,蚌埠市出台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管理办法,鼓励社会热心人士进行慈善捐款,对于企业捐款规定捐助10万元可冠名慈善基金。
根据办法规定,凡热心于慈善事业、自愿向市慈善总会捐赠规定数额以上善款的单位、个人(家庭),均可以在市慈善总会设立冠名慈善基金。捐赠方拥有基金冠名权,并将与市慈善总会就冠名基金的数量、认捐期限、使用意向、监督管理方式等内容签订书面协议书。该基金分为个人和企业两类,设立个人或家庭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的最低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设立企业或机构小额冠名慈善基金的最低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两类基金均可一次或在一定期限内分批到位,分批注入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注入的第一笔资金,一般应为基金总额的20%。
“主要是为了拓宽募捐渠道,建立一个凝聚爱心的平台,鼓励和方便各企事业单位、家庭、个人慈善捐款”,蚌埠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小额冠名慈善基金主要用于助学、助困、助医、助老、助孤、助残、助急等慈善救助项目和符合章程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基金的使用分为定向和不定向两种,捐赠方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向市慈善总会提出书面意见,也可以授权市慈善协会根据《蚌埠市慈善总会章程》及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救助。在实施过程中,市慈善总会将向捐赠方及时反馈基金使用情况,并接受捐赠方的监督,捐赠方有权对基金使用提出意见。(记者黄娜娜)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03.12.201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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