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政府专题研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30.12.2014  11:46

 

日前,天长市政府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决定,要把调解机制建设作为平安创建的重中之重,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市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目标内容,由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司法局制定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细则,使各镇(街)专职调解员配备到位,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落实调解保障经费。结合工作实际,从2015年起,按照全市总人口人均0.5元标准,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并列入市财政预算并拨付给司法局,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培训、表彰奖励等经费、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和人民提建议调解纠纷案件补贴经费。各镇(街)也要将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制定《天长市调解民间纠纷案件补贴细则》,根据调解纠纷的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量,实行“以案定补”,专款专用,以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天长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