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强化“四项措施”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24.11.2015  12:54

一是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开长效机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庆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提高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范围。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展了审计结果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事项以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外,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结果及整改情况原则上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外公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和审计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是严格审计结果公开程序。按照重要性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审计机关公开审计结果,应当指定专门机构统一办理,严格履行审核、审查、批准程序,确保程序操作合法合规。

四是拓宽审计结果公开形式。根据审计项目内容、范围、影响程度,将单项公告、分类公告、综合公告、结果公告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通过主流媒体、书面的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政务信息公开网、审计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立体化平台,公开审计结果。同时,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公告新途径,经批准,可以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