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开展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试点

03.09.2014  17:51

      今年以来,安徽省蚌埠市改革以往由社区街道搭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或事务所做法,选择2个市辖区开展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试点。

      据了解,该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下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并将人力资源登记调查、《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充分就业等6类12个公共就业服务项目纳入试点范围。围绕这6个方面,逐项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条件、申报程序和评价办法。

      购买基层公共服务项目资金按照“谁直接提供服务、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助,采取绩效考核后直接补助方式支付,提高直接提供就业服务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补助比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助、信息系统维护、就业服务设备购置和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经费,其中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助支出不低于基层平台获得补助资金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