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审计局多措并举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06.03.2015  16:28
      近年来,滁州市审计局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服务发展水平,多措并举规范审计执法行为,2014年被市政府确定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规范职责权限。 严格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和审计工作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滥用职权。审计项目审前、审中、审后三个环节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操作规程,明确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实行严格的“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使审计执法步步有章可循,切实保障审计工作质量。

      二、全面接受监督。 积极推行“阳光审计”,做到审计项目、审计程序、审计结果公开,审计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审计项目实行审前公示,将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纪律、审计组成员名单、审计机关联系电话等内容向被审计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审计处理处罚实施集体审定制,召开审计业务会议集体讨论审定,做到同类问题的处理处罚标准统一、方式统一,实现审计依法公正监督。

      三、狠抓成果转化。 拓宽审计成果利用渠道,借助报纸、刊物、网络、政务信息等媒体,以审计信息、新闻图片、理论研究、专题报道、新闻发布等形式,全面反映审计情况和结果,加强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不断提高审计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审计宣传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逐步推行了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以公告为常态、不公告为例外,公布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全程监督执法。 采取设置审计组兼职廉政监督员、审计组进点公示、审计公务守纪回执、审计现场督察、审计回访等方式跟踪督查审计人员廉政情况,对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进行全方位监控,全面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大力弘扬依法文明审计、廉洁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