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司法局五项措施加强作风建设

17.10.2014  13:26

 

日前,铜陵市司法局部署“作风效能建设推进月”活动,采取五项措施,对作风建设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强化,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职责,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直接抓,层层加压,持续推进,形成作风建设工作合力。成立效能督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履职情况、制度执行等进行突击检查。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加强党纪教育,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教育干部职工牢守党纪国法。加强先进学习,发挥先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比先进、学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落实为抓手,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对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再梳理,对制度执行进行再强调。开展权力运行和监管梳理工作,制订《司法行政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书》、《司法行政权力清单》和《司法行政权力监管清单》,透明规范运行权力。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好“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及科室干部,组织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举办反腐倡廉知识展板,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五是强化督查督办。对照年初目标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重点工作部署,排查各项工作进度,深入研究分析工作不足及其原因,集中精力解决困难。开展督办工作,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通知书》,责令责任部门加快工作进度,限期整改问题,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约谈责任人。

 

                  (铜陵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