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意见 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

27.05.2014  15:2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审计保障改革、促进发展、反对腐败的作用,淮北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从创新审计理念、拓宽审计覆盖面、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创新审计理念,不断增强审计服务自觉性。 要增强服务大局理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的事项开展审计,加大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力度;要增强科学审计理念,进一步发挥审计预警功能和服务作用,着力加快审计职能转变和方式创新;要增强民本审计理念,进一步强化对公共资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环境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关注民生,服务民生;要增强绩效审计理念,进一步突出对政府及政府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以及环境保护等情况的审计;要增强文明审计理念,进一步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推进审计理念、审计技术、审计行为的文明。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拓宽审计覆盖面,不断增强审计工作主动性。 积极拓宽预算执行审计领域,突出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预算项目资金的审计,同时不断扩大对预算部门的审计覆盖面;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更加注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情况,强化审计结果问责追责;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及时跟进、有效监督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更加注重投资结构和建设项目质量;加大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继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反腐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经常性和专业优势,严肃揭露和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力度,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果性。 充分发挥审计整改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金融、国资监管、检察、公安等执法执纪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审计整改成效;建立审计整改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在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的同时,将重要事项的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列入党委、政府督查范围,并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的主要内容之一;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和公开机制,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适时向部门、单位通报审计整改情况,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对外公告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之间的审计成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