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援工作分类施助弱势群体取得显著成效

14.01.2015  14:36

 

近年来,安徽省法律援助工作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未成年人5类弱势群体,在财力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集中力量,分类施助,细化措施,主动服务。彰显了法律援助的价值理念,赢得了社会的好评。

一是针对农民工群体,集中开展维权活动。从2010年开始,周期性选定春节前后3个月农民工集中返乡务工时间,全省统一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行动。专项维权行动期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规定凡因追讨欠薪或工伤等农民工维权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只要提供身份证和证明案件事实的基本材料即可,一律不做经济困难状况审查,无条件受理,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同时加强与劳动、建设部门以及各级工会组织的协作与配合,注重与主流媒体互相联动,借助媒体力量,实现快捷讨薪。5年来,直接为7.6万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讨薪7.3亿元。农民和农民工占全省法律援助受援人总数的55%以上。

二是针对残疾人群体,普遍实现应援尽援。省厅分别于2012、2013年连续2次与省残联合作发文,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起全省40余万名贫困重度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县级以上残联收集更新本辖区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信息同步提供给同级法律援助中心。数据库内残疾人在全省任何一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援助,只需携带身份证或残疾人证,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同时在残联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残疾人集中的地方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或律师定期值班,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每年的5.19助残日,全省都举办帮扶贫困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人流相对集中的残疾人活动场所,现场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和联系卡。5年来,先后为1.7万多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三是针对老年人群体,优化便民援助设施。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特点,开展法律援助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法律援助窗口设在临街一层。目前全省已有121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设在临街一层,占总数的97%,在全国处于领先位次。窗口大厅还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座椅和轮椅,提供老花镜、老年人急救药品等人性化服务用品。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老年人聚集活动的场所设立流动法律援助站,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建立覆盖全省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可便捷咨询法律问题。对赡养、继承等类型的案件,开展“援调对接”,尽量用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5年来,先后为3万多名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四是针对妇女群体,在细微服务上下功夫。省司法厅与省妇联携手,把每年三月的第二个星期定为“三八”妇女法律援助维权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具备办理妇女维权案件的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组成专业化服务队伍,参加各级妇联信访值班,对有特殊需求的妇女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服务。针对家庭暴力、财产继承与分割、债务分担、劳动争议等妇女维权的普遍问题,举行“安徽省十大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对于已经办结的妇女法律援助案件,件件回访,了解受援人是否有进一步的援助需求。5年来,先后为6.5万名妇女提供援助。

五是针对未成年人群体,融教育于援助之中。利用法律进学校 、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质量监督,指派业务能力强、志愿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省设立2个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共38名执业律师,重点办理青少年等特定群体的维权案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树立“浪子回头金不换”的理念,使众多接受法律援助辩护的未成年人能悔悟自己的错误行为。5年来,先后为2万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厅法援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