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八举措”扎实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18.03.2016  10:26

岳西县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采取八项措施着力加强公用经费管理,不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差距,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致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成立领导机构。 各中小学建立公用经费管理组织领导机构,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选派熟习会计业务的人员担任报账员,到该县教育核算中心办理各项会计业务。

健全管理体制。 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体制和“校财局管”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年初已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归口县教育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实行教育和财政“双审核制”、报账制管理。该县教育局出台下发系列规范性经费管理文件,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建立预决算制度。 根据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渠道、支出范围编制年度收支预决算,按照“二上二下”程序编制预算。严格按照公用经费规定的支出范围编报,预算编制要实,符合公用经费规定,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

校长负责把关。 各中小学校长是本校公用经费管理的负责人,对公用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负责。校长要把好支出审核关,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不得虚列虚支、虚报和冒领,不得挪用公用经费。

强化收支管理。 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建立公用经费收支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和固定资产账,根据《会计法》规定做好会计资料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做到全程监督。 各校不断加强对教育经费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逐步建立财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内控稽核机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各校经常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自觉及时纠正;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县财政、物价、审计、监察和纪检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七是加强财务培训。 每年举办财务业务培训班,对全县中小学校长、报账员进行财务业务和财务法纪法规进行培训;结合教育实际提出相关要求,同时出台下发学校财务管理文件。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学校财务人员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该县教育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严格责任追究。 该县对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违规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乱发钱物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规、谁承担”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情节较轻者,责令整改纠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者,先免职该校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后查处;对构成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该县中小学财务管理逐步规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效益逐步提高。2015年岳西县共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346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72.2万元、省级资金654.2万元、县本级配套335.5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得到全力保障,中小学教学设施和教学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款353.4万元;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500万元,享受人数4279人,其中:小学1395人、初中2884人;使29842名学生家庭从中直接受益,得到实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刘会涛  特约通讯员: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