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积极打造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
12.10.2016 17:3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的婚姻家庭纠纷,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中老年人家庭与其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权益保障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纳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内容,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二是拓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形式,在全市老龄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109乡镇司法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联系服务点,拓展服务内容,积极搭建敬老为老服务平台;法律援助窗口实行援务公开,公示敬老文明岗服务标准和文明服务标准;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备有老年人服务用具和用品,提供人文化关怀,为困难老年群体免费咨询、代书和法律援助服务,为残疾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三是注重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监管机制,综合运用质量评估、旁听庭审、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并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2016年1-9月份,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54件。四是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宣传,定期开展老年人维权宣传活动,利用“学雷锋志愿活动月”、法援宣传月、重阳节等开展老年人维权和法援宣传活动,印制近万份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资料和服务连心卡,免费发放给老年群体。
(滁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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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6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