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司法局积极为外来人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11.04.2016  09:14

 

一是外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只要低于马鞍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就与本地居民一样可以享受到均等化的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利用“12348”热线、电台广播、公交车身、社区宣传栏、基层法律援助站点等传统广告投送渠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法律援助政策与法规,在外来人口聚居地开展“送法进工地”“送法进企业”专项行动,提高外来人口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引导外来人口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三是对于外地农民工申请工伤、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都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对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无法与外地的亲属取得联系,只要看守所提供相关证明,可以不用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四是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安排专人对援助律师的办案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还为受援人开通了投诉热线,确保外来人口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为外来人口提供法律咨询186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5件,为外来人口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厅法律援助工作处、马鞍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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