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司法局“四项措施”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15.10.2015  17:04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看守所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信息交换等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义务,为刑事法律援助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扩大援助范围,积极探索在公、检、法和看守所等部门安排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扩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起诉、辩护阶段的法律援助适用范围,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选拔7名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的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团,为特殊人群提供业务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援助律师,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确保办案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成立法律援助案件庭审评议小组,采取庭审旁听、案卷审查以及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律师办理的援助案件进行全程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宿州市司法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