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健全五项机制打造最佳营商法律环境

10.05.2018  11:42


平台对接机制。 在重点工业园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推进律师服务团队驻点服务。在生态保护、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快建立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在全市星级以上风景区普遍设立旅游纠纷调委会。 律企对接机制。 实施“法律服务进千企”专项行动,开展企业法律体检,编印《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指导手册》,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并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建议。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网法律超市平台,建立网上律企合作对接平台,开辟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资源共享机制。 落实《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项目平台和企业的意见》精神,研究出台《法律服务现代经济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实现司法行政与发改、经信等部门法律服务信息和企业需求信息互通共享,并共同搭建服务平台,促进供需对接。 引导激励机制。 组建跨律所、跨区域专业服务团队,在律师事务所培育现代经济绿色发展服务示范岗,按专业领域组建法律服务团队,研发现代经济绿色发展法律服务产品体系。通过评先选优、政府购买、服务推介、评选编印优秀典型案例等形式,推动法律服务融入现代经济发展。 项目督导机制。 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服务重大项目平台,建立重点工作和项目统计跟踪目录,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进度、难点和成效,及时加强指导、协调和宣传,确保服务实效精准。

(宣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