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跟闺蜜宾馆开房吸毒
昨日,合肥市庐阳法院公布了今年以来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审理情况。该院刑庭法官介绍,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公布数据显示,该法院今年1-8月审理该类案件27件,涉案32人,占到今年涉毒犯罪案件总数的62.8%,案件大幅增长,同时,涉案人员低龄化趋势明显。据了解,2013年和2014年,该院审理的此类案件数量都只有9件。
花季少女携闺蜜宾馆开房吸毒
从案件审理情况来看,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呈现明显年轻化趋势,在今年审理的27件32人中,女性8人,男性24人,80%以上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30岁以上12人,30岁以下20人,其中25岁以下的90后为11人,年龄最小的被告人刚满20岁。
其中一个案例是,一名16岁花季女孩竟喊15岁闺蜜一起去吸毒。去年12月16日上午,何某接到吸毒人员16岁少女梁某的电话,要求带朋友15岁少女张某一起去何某的住处吸食毒品,何某答应。当日中午,何某到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某宾馆开房,并让梁某、张某在房间等候。当日下午5点,何某携带毒品回来,三人在房间内共同吸食了毒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明知他人吸毒仍提供场所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据此,法院依法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某夜总会包厢变“毒窝”
今年4月24日晚,盛某与朋友柏某、丁某、朱某某到合肥市庐阳区环城南路某夜总会娱乐。盛某订了一个包厢后,拿出随身携带的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放在包厢内洗手间的洗手台上,与柏某、丁某、朱某某共同在包厢洗手间内吸食了K粉。
4月25日凌晨,公安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赶至该夜总会包厢,在包厢洗手间内当场查获了未吸食完的毒品氯胺酮,并将盛某及吸毒人员柏某等9人带回公安机关接受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盛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氯胺酮,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