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花“姐夫的钱”被判刑
近日,马鞍山市博望法院审结了一桩小舅子花姐夫钱被判刑的“奇案”。庭审现场,姐夫一再表示对小舅子谅解、请求撤诉,而小舅子觉得自己只不过是花了姐夫的钱,被判刑太冤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原来是这样,石某是安徽某合金刀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的妻弟,被委任为该公司驻广东东莞办事处业务经理,负责东莞市的产品销售及货款结算工作。按说石某应好好工作,报答姐夫对自己的栽培,但是没想到石某却不求上进,沾上赌博的恶习,整日盘旋于赌桌前。十赌九输,石某每月5000元的工资在赌桌上那是杯水车薪。没了赌资,但赌瘾难捱,石某于是就把歪注意打到往来货款上。由于货款多为银行承兑汇票,而这些汇票均需经石某之手转交给合金刀具公司,于是石某利用手头的权利,先后“顺手”14次截留部分汇票,低价出售给广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累计获得现金91万余元,用做赌资。对于账面的亏空,石某通过滚动抽取资金,新账还旧账的方式,使得货款账面暂时得以维持。“反正钱又不是外人的,姐夫的钱就是自己的钱,无非就是拿来用用”,石某用起钱来理直气壮。
2014年上半年,合金刀具公司发现企业货款拖延严重,而买家却声称货款早已支付。一时查不出原委的合金刀具公司选择了报警,不久案发,石某被捕。
然而,站在被告席上的石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他一脸无辜,“公司是我姐夫开的,我拿了这些钱,就等于是借了我姐夫的钱,这又犯啥法?”而原告席上,周某眼看小舅子就要坐牢,于是一再向法庭解释,说报案仅仅是为了敦促石某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并没有要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意思,希望撤诉。
面对这一对法盲,办案法官语重心长,“作为出资,钱从周某的口袋里掏出来。严格地说,钱就属于公司的资产,而不属于周某个人财产。石某身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的资金用于赌博,金额达91.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挪用资金罪。亲兄弟还得明算帐,感情再浓也得依法办事。”听明白法官的一番教育,双方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石某更是懊悔不已。
最终,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石某服判,当庭表示不会上诉。(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