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04.01.2018  16:41


1月3日,十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司法厅、省外办、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尽快联合印发实施。

会议强调,一要凝聚改革共识。随着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各项工作全面实施,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我省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对涉外法律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对外开放新格局,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补齐短板,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二要突出改革重点。我省《实施意见》提出从7个方面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要统筹推进、抓好落实。要着力强政策,在政府采购、税收支持、业务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健全扶持保障措施。要着力强机制,不断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合作平台,健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涉外法律服务方式。要着力强队伍,实施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支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专业化、国际化、规模化发展,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提供人才支撑。三要狠抓改革落地。要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对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皖代表机构的审核和监督管理,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业务。要做好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改革共识度,真正让好政策发挥好效应。

(厅律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