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第一期培训的通知

16.07.2015  18:12

皖教师资函〔2015〕24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书法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决定与中国文联联合实施“翰墨薪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现就我省参加第一期国家级培训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能够承担本地书法教师培训工作的省、地两级专职书法教研员和兼职书法教研员,部分县级书法教研员或骨干教师(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参训人员须有一定的书法及教学、教研基础,愿意长期从事书法教育教学工作,经过培训能发挥骨干作用。

二、培训费用

国家级培训不收取参训人员任何费用,免费提供食宿及相关资料,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三、培训时间

2015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事宜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应高度重视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工作,积极配合好国家级培训的开展,有计划地选派参训人员,并提供相应的保障。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于7月22日前按照培训名额分配表,落实好参训学员,并以市级为单位汇总“第一期参训学员回执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查榕宁

联系电话:0551-62815130,0551-62822080(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下载: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一期参训学员回执表



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