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轻信个体装修工 耽误婚期又损失了金钱

22.09.2014  06:32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交易的蓬勃发展,装修工程也随之爆发式增加,伴随而来的是引发的纠纷也不断发生。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近两年来受理该类案件40余件,且有不断增长的趋势,诸多因装修带来的烦恼给我们很多警示。

  张莉和李勇是一对小夫妻,在淮南市某小区购置了一处房产。在张莉领取房屋钥匙验房时,在该小区物业上班的刘明“热情”地问张莉是否需要装修房屋,张莉考虑刘明是本小区物业的人员,便同意由他来装修。双方经约定,由刘明包工包料进行装修,装修费总计为70267元。张莉在分三次支付给刘明62000元后,刘明除安排人做了小部分“砸墙”工程外,一直都未再安排人员对房屋进行装修。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明退还张莉装修款62000元。拿到判决书的张莉苦不堪言:房子没装修,婚期耽误了,但钱还不知道何时能拿回来。

  法官提醒:房屋装饰装修要找有装修资质、经正式注册登记的装修公司进行施工;要签订详细的施工合同,应详细约定施工工期、材料的购买、施工款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并明确纠纷解决的方式,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依法依证据解决问题。(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