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临时停车物价局不备案无权收费

21.01.2015  02:56

  中安在线讯 “我只不过去亲戚家办点事,却还要收停车费,哪有这样的道理。”最近,有市民向记者反映,自己驾车去北一环的金域蓝湾小区的亲戚家吃饭,临走时被收取了5元停车费,“小区是全体业主的,物业是否有权利如此收停车费,钱用在小区的管理上了吗?”

  停车2小时免费4小时内收5元

  1月19日,记者来到该小区。记者发现,无论任何车辆进入该小区,保安都会询问登记,“如果是外来车辆,就要收停车费。”一位保安告诉记者。但这样收费是否合规?该保安表示,小区物业负责管理小区,这是物业的规定,应该是合情合理的,说完一辆车进入小区,保安赶忙上前登记。

  “管理车辆本来就是物业公司的职责,已经收了物业费,只要是来办事的车辆,再收停车费不大合适。”小区内有居民表示,自己亲友也有被收费的经历。合肥市小区收临时停车费的不在少数,这钱到底该不该收,记者来到金域蓝湾小区物业合肥佳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问究竟。

  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道,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车2个小时内是免费的,4个小时之内收费5元,过夜收10块,“收费时,会给收据,是很正规的。”

  临时停车费需备案并明码标价公示

  如此收费是否有依据?根据《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将约定的收费标准报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收费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

  “有物价局备案啊,就贴在墙上。”物业工作人员说。但记者在墙上只看到小区停车费备案复印件,并无针对外来车辆临时停放的收费标准。随后,工作人员表示,复印件在领导那里,领导不在办公室。

  随后,记者联系了庐阳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停车位属于稀缺资源,一些小区收取临时停车费是可以的,一般超过2小时才收费,但必须在物价部门备案,否则就是乱收费。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金域蓝湾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已在物价局办理“一费制”备案,地面车位小型机动车停放费80元/辆/月,地面车位中型机动车停放费100元/辆/月,而物业公司不得收取临时停车费,大家可以凭票据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费。(记者 徐晓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