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被盗 物业要被“亮黄牌”

24.03.2015  18:05

  对于小区居民来说,最担心的事情便是小区的偷盗等案件的发生,2014年10月份,庐阳馨苑小区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且被盗数额巨大,小区的居民人人自危,反映强烈。因为这些偷盗案件,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安徽恒宇物业公司因存在失责行为,被庐阳区综治委罚以黄牌警告,记者了解到,这是庐阳区在全市范围内首创的一种问责制度,去年,共有7家高发案小区的物业公司被实施黄牌警告,有的物业公司还被取消示范项目参评资格等。

  车是小偷偷的,为何要问责物业?问责会成为一种制度吗?它能多大程度改善小区的治安管理,物业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问责

  小区发生偷盗物业收到“黄牌警告”

  家住荣凤苑小区的沈大爷家刚买了一辆电动车,停在小区的道路边,没想到却被小偷给盯上了,新车子转眼就不见了。同样的境遇也发生在荣城花园小区的王先生身上,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也在小区里不翼而飞。像沈大爷和王先生这样丢东西的案例,2014年上半年,两个小区共发生了45起。业主丢了车子,小区的物业也难辞其咎,荣凤苑和荣城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合肥惠民物业公司被实施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同样的可防性案件,在老城区的其他小区也时有发生。一组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金都华庭小区发生可防性案件34起,六安路14、18号大院可防性案件32起,杏林小区发生可防性案件49起、大富绿洲小区发生可防性案件49起……而与之相对应的,这些案件高发的小区物业也跟着受到处罚,新运物业公司、合肥兴华物业公司、合肥富坤物业公司、合肥方正物业公司等都被实施黄牌警告。

   影响

  “黄牌警告”影响物业公司评级评优

  对失责的物业公司实施黄牌警告,庐阳区依据的是综治委去年年初出台的一份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小区治安防范工作的通知》,记者从文件中看到,文件要求,要把物业管理小区治安防范工作纳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延续、升级、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及物业管理小区创优达标等活动评审的一项考核内容,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监管。

  其中,对物业管理企业在所管理项目内存在对安全隐患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防范工作不到位,导致小区治安案件高发,各级综治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坚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一年内两次被区综治部门进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被市级综治部门处理的,区住建局将对该物业管理企业处于限制参加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暂停办理企业资质延续和升级、取消优秀示范项目参评资格或取消优秀示范项目称号等惩戒,并在一定媒体上予以公布,以确保形成有效的惩戒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这份文件精神,2014年全年,庐阳区共对7家失责的案件高发的物业公司实施了黄牌警告,其中,有一家物业公司,便因为黄牌警告,在年底的行业内部评选中失去参评资格。

  业主

  问责物业对小区安全有益处

  记者采访中,有的小区居民就向记者抱怨,小区保安夜晚很少巡逻。如果当时有人巡逻,偷盗现象肯定也不会那样猖獗。

  对于去年上半年,几个重点小区频发的可防性案件,庐阳区综治办对几家物业公司进行处罚,认为物业公司管理存在漏洞,决定给予物业公司黄牌警告处理,被警告的物业公司将会影响评奖评级。

  对小区物业公司的问责,记者在老城区的几个小区随机采访了一些居民,95%以上的居民都认为,问责物业,这有利于物业加强管理,对小区安全是有益处的。

  合肥的社区问题专家、合肥业主论坛发起人凌德庆表示,问责物业有利于警醒物业公司,淘汰不良物业,最终优化物业市场。

  而记者了解到,7家物业公司在被实施黄牌警告后,均采取了一定的安防措施,而小区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率也有所降低。

  专家

  政府加大综合治理很有必要

  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服务小区包括安全、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等几项主要内容,业主所交物业费也主要用于此。凌德庆认为,在物业公司服务中,保护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是重中之重,没有做到起码安全底线的物业公司,业主是无法接受的,即使其他方面做得尚可。

  “所以说政府综合治理加大对物业公司安全方面的考评是非常有道理的,也体现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执政思路。”

  凌德庆介绍,商品房社区物业服务作为近几十年才大面积发展的新生事物,如何把小区安全做得基本到位目前看来不尽如人意,部分小区偷盗猖獗,有的小区一晚就有几十家业主被盗,因小区安全问题引起的物业费纠纷和投诉居高不下,因此政府作为社会安全负责主体下大力气狠抓小区安全保障,对不负责任造成小区业主财产受损和人身伤害的物业公司采用了警告、处罚,甚至极个别降低资质等措施,毫无疑问是非常有必要的。

  “小区的物业管理不是政府一方面的事情,更需要物业公司和小区居民共同努力。”凌德庆介绍,目前物业服务市场化程度不够,大多是建管一家,开发商自办物业公司有大锅饭色彩,多以开发商利益为重,而对一般业主的利益考虑欠缺;而业主组织不健全,真正的业主主体没有做到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状态,无法起到组织化法治化监督物业公司尽职尽责维护好小区安全的作用,而业主工作时间以外就生活在自己小区,他们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监督改正应该最有效。

  凌德庆建议,小区业主千万不能有花钱付过物业费就认为安全无忧的思维,现实情况为完全依靠物业公司保安被证明行不通,物业一般来说偏向于小区公共区域的保护,而业主自己大门之内的小家也要多加自我保护。

   物业

  有的表示接受,有的“叫苦”

  业主丢东西,物业公司就要被问责,庐阳区在全市率先出台的黄牌警告制度,让许多物业公司也有了不同的看法。

  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就表示“很委屈”,“我们物业公司本身承担的小区就是回迁小区,居民的素质普遍不高,物业费收集很困难,经常是今年年底还没有把去年的物业费用收上来,没有钱,小区怎么聘请年轻力壮的保安,怎么安装高清摄像头,这些都是现实困难啊。”

  此外,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还表示,小区业主的不配合直接导致小区环境和安全问题。“有的小区居民就是没有把小区当成自己家的意识,也不服从管理,给物业管理带来困难,小区里什么人都带进带出,丢了东西,为什么物业要负责?”

  受到处罚的物业公司很“受伤”,而一些平时管理较好的物业公司则表示,黄牌警告制度对小区物业公司也是一种洗牌,有助于物业市场的良性循环。

  栢景湾小区的管理方信联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情况下,物业公司的服务和小区居民的配合是相辅相成的,政府对物业公司采取的黄牌警告制度,有可取之处,“现在市场上物业公司也是鱼龙混杂,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政府的介入能更好地监督物业行为,对于一些管理较好的物业公司来说,也是一种公平。”

   律师

  小区偷盗案件频发与物管有关

  “可防性案件发案情况直接反映社会治安状况,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庐阳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李昌文介绍,对于可防性案件的定期调度,数据主要来源于业主的报案情况,“每个季度我们都要从庐阳区治安大队了解当季度可防性案件的报警情况,根据报警情况,对物业公司进行排名,排名靠后的物业公司进行黄牌警告。”

  小区里丢东西,物业公司就要负责任吗?记者咨询了合肥市司法局的值班律师。“具体到小区丢车的责任认定,如果小区物业通知业主在指定地点停车,业主没有遵守造成车辆丢失,物业没有较大过错;如果丢车本身与小区物业工作不到位有关,比如保安发现可疑人员将可疑车辆运出小区未盘查监督,则物业要承担相应责任。”

  “但是如果小区里频发性的发生偷盗现象,也肯定和物业公司的管理有一定的关系。”合肥市司法局值班律师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