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求职补贴

16.05.2014  20:05

      为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减轻求职过程中的负担,我省今年将求职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800元。求职补贴对象为截至5月1日前,经学校重点帮扶后仍未就业的2014届家庭困难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愿望、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 5月7日至5月17日,先由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补贴申请;随后学校初审、公示、上报,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审核,拨付资金,6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自2011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3年共为2.2万人发放求职补贴110.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