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 丈夫竟往妻子身上泼汽油还用打火机点燃

09.07.2014  14:01

  大海和小蕊婚后像很多小夫妻一样,虽偶有争吵,但夫妻关系还算不错。2005年10月的一个晚上,24岁的大海喝了酒,与小蕊发生口角。正在这时,大海不知从哪儿拿了一罐汽油,举起汽油就往小蕊身上泼,并用打火机点燃。顿时,小蕊身上着起火,疼痛的叫声撕心裂肺。

  看到妻子的痛苦,大海感觉事态严重,便与父亲用床上的被子往小蕊身上覆盖,最终火被扑灭。后经鉴定,小蕊的伤情为重伤,大海的双手及胳膊也在扑火的过程中被烧伤。案发后,大海在逃。

  2010年11月,经所在村委会调解,大海赔偿小蕊7万元。

  双方达成协议后,大海于2011年1月向县公安机关投案,当日被决定监视居住,期间因通知不到,被上网追逃,2013年8月被浙江警方抓获。

  法院受理案件后,小蕊又找到法官,以先前大海支付的7万元不够治疗费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大海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大海的亲属再次赔偿小蕊30万元,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受害人小蕊请求法院对大海从宽处罚。

  颍上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大海因家庭琐事,采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受害人严重残疾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大海的亲属代其赔偿受害人损失,得到受害人谅解,达成了刑事和解,可从宽处罚。被告大海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