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环保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先进行列

08.03.2016  16:55
摘要 在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中,宣城市连续四年进入全省前5位,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先进行列。

   中安在线讯 据宣城新闻网报道,2015年,宣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11331”发展思路和“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按照“生态建设为第一目标,污染减排为第一任务,环境监管为第一责任,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的工作思路,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环境保护工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中,宣城市连续四年进入全省前5位,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先进行列。近日,省环保厅对宣城市生态创建、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和秸秆禁烧工作予以全省通报表扬。

  生态创建取得新进展。宣城市成功创成全省首个省级生态市之后,泾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广德县、旌德县通过了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有望实现国家生态县市全覆盖。

  环境质量得到新提升。2015年,全市水质监测断面达标率为86.7%,其中国控面水质达标率为100%,省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按达标天数评价,宣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1.5%(其中优级为20.7%),PM10平均浓度为74.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7.8%,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85微克/立方米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进度和空气质量双双位居全省前五位。

  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分别削减5103吨、652吨、952吨、4993吨,预计年度排放量分别较2010年削减14.2%、12.8%、6.9%、15.2%,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及“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明显。市县两级成立了高规格的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工作制度》和《宣城市环境保护督察办法》。在风景名胜区和重点乡镇及工业园区逐步设立环保日常管理机构,以村“两委”干部为基础,在全市各行政村陆续建立了农村环境信息员队伍。全面推进区域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建立了水阳江、郎川河流域环境监管制度。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加快推进,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连续6年开展环保“绿剑行动”,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01家,违法排污企业61家,下达责令停止建设企业32家,下达责令停产企业91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69家,关闭取缔企业5家,查封扣押案件5件、限产停产案件15件、移送环境污染违法案件3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件,工业企业环境违法率降为19.6%。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付洁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