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审计局积极采取措施 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28.04.2016  21:22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相关程序,明确工作职责,保障政府性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更好地为该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淮府办〔2014〕49号)等有关规定,淮南市审计局向各县区和市建委、市建发集团、市重点局等单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落实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相关责任的通知》,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推行项目审计分类管理。政府投资审计主要采取工程价款结算审计、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方式。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时进行跟踪审计,对政府投资的一般项目进行竣工决(结)算审计,对一定限额以下的小项目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审计。

  二、严格资金拨付程序。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把关,对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绩效和安全负责,并接受发改、审计、监察、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资金应按照“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初审、建设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复核、跟踪审计认可、财政部门备案、办理资金支付”的程序,依据合同约定,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三、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审计部门应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尽职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审计中发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存在的违规问题,将按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罚或审计移送。

  四、及时报送审计所需资料。对于2016年新开工项目,项目完成立项批复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项目相关资料,因资料报送不及时而影响跟踪审计、价款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的,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资产移交和批复竣工决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