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审计局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销号”制度

21.10.2015  18:05

  为了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效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泗县审计局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销号”制度。

一是建立发现问题台账,实行编号管理。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 按照单位性质或资金数额逐一进行归类,实行“台账”式编号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目标等。

二是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定期督促整改。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问题责任主体,同时,通过人大督办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一般在出具审计报告或者审计决定2个月后由人大领导进行督查,被审计单位在3个月后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结果。

三是建立清单销号制度,逐项落实整改。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报送县政府,抄送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实行立改立销,不改不销,逐项落实解决。

四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严肃奖惩。对拒绝、拖延整改,或因整改落实不力而导致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提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