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审计局“五项制度”激发政府投资审计新活力

04.05.2016  18:21

  近年来,亳州市审计局不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机关+中介”联合审计模式,实行引入竞争、项目初审、过程控制、委托复核、完善考评等五项制度,不断激发政府投资审计活力。

一是是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中标,选取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以上资质证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信誉良好的11家中介机构组成专家协审库。

二是实行项目初审制。协审机构接到审计资料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初审报告,经确认审计达到一定深度后,方可与施工单位进行对账,对账结束后,初审结果与终审结果有变化,需充分说明原因。

三是完善过程控制。审计项目勘察现场时需填写详细勘察记录表,并让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协审单位签字认可;对账时需在投资中心进行,对账结束后当场填写对账记录表,签字后交主审、中心负责人和分管局长各一份。

四是委托复核机制。同一审计项目,先由一家协审机构进行审计,再委托另一家协审机构对第一家协审机构的审计结果进行二次审计复核。通过这种“背靠背”复核方式,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是是完善考评机制。年末对所有中介机构进行量化考核,主要考核协审机构的审计质量、廉洁纪律、审计效率等,对成绩优异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