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审计局“五抓”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

13.05.2015  18:53

滁州市审计局党组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以“五抓”为载体,切实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审计各项工作中去.

一是抓教育,提高干部思想认识。 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召开会议、座谈交流各种形式,反复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将惩治和预防腐败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是抓部署,落实各自分工责任。 年初,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党组书记与分管局领导、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工,厘清责任。局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中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三是抓队伍,严格干部教育管理。 通过构筑《审计组审计纪律自评表》《被审计单位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审计回访调查表》“三张表”,实行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领导关注的重点项目“三必访”,抓住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建议、跟踪督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三结合”,打好审计回访监督“组合拳”,确保审计干部不出问题。

四是抓查处,强化审计监督职责。 局党组强化大局意识,按照审计署、审计厅、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审计工作。在实施审计项目监督时,严格公用资金管理及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大对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奢侈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的揭示查处和案件线索移送力度。

五是抓支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大力支持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督查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配齐配强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