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执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审计实施方案是开展审计现场工作的规划图,是审计人员实现对重要事项、重点问题查证的“精准制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五十七条要求“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确定了“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的审计思路,对实施现场审计起到了未雨绸缪的作用。淮南市审计局通过审计实施方案的审理,发现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执行中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1. 审计实施方案过于全面,重点不突出。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由于受时间和人员的限制,很难做到面面审到,实施方案过于全面,易导致部分审计事项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若在进行全面详细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的基础上,突出审计重点, 预测审计疑点, 有利于审计人员迅速、准确、有效地发现问题, 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2. 审计应对措施不全面、具体。 没有评估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没有针对具体审计事项,制定取得合理、充分的审计证据的步骤和方法,或者制定的步骤和方法操作性不强。
3. 宏观分析意识不强 。在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时,没有着眼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审计中既揭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又通过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揭示制度和机制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为宏观大局服务。
4. 审计实施方案没有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实施方案一经制订,没有特殊需要调整的情况,应严格执行,但在审计实施中,由于受时间、人员及现场审计情况影响,审计实施方案没有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有的甚至偏离主题,导致重点不突出,不能很好地实现既定目标。
5. 没有及时制定审计调整方案,也未履行审批手续。 在现场审计实施中,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和审计分工等,没有及时制定审计调整方案,也未履行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