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督查组来皖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第三轮督查

21.08.2018  09:11

   

8月16日至18日,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郑文彪率队在皖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第三轮督查。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会见了督查组一行,夏月星副厅长和基层处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对六安市裕安区、舒城县,芜湖市无为县、南陵县,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山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督查,重点检查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村居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查阅调解卷宗,与基层人民调解员和乡镇、社区负责人座谈等,督查组对安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安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部署措施得力、进展较好。

督查期间,郑文彪副司长强调,三个月的试点工作即将收官,但也同时开启了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工作计划,所以接下来的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一是思想上不能松懈。 在三个月试点工作的收官阶段,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试点工作经验,并且继续领先、继续发展、继续提升。 二是制度上要有所倾斜。 切实形成人、财、物为基层倾斜的体制、机制,要将服务基层工作做实、做强,充分发挥基层的一线作用,真正做到矛盾发现在基层,调解在基层,消灭在基层。 三是认识上要与时俱进。 枫桥经验”的精髓就是实现矛盾不上交,因此在接下来的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中,人民调解工作的落脚点不能仅停留在试点期间作为破题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工作上,而是要参与到人民调解应该参与、能够参与、主动参与的所有矛盾调解工作中去,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厅基层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