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PM2.5公布将再添13市 实现全省覆盖

13.05.2014  17:37

  继合肥、芜湖、马鞍山之后,我省另外13个城市也将于今年建设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点位,开始监测并公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污染因子,并将于明年参与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评价。

  日前,国家环保部公布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计划于2014年投资建设的129个城市381个点位中,我省安庆、六安、黄山、阜阳等13个市均在计划内,共有监测点位49个,其中蚌埠、淮南、铜陵较多均为6个点位,亳州市监测点位最少为2个。

  根据方案计划,2014年8月底前,完成监测点位仪器设备招标公示;9月底前,完成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招标工作。 11月底前,完成所有监测点位仪器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

  明年,包括我省的16个市在内,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均采用SO2、NO2、PM10、PM2.5、O3和CO等6项指标,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评价。(汪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