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主二次酒驾 罚款销证还要拘留

29.04.2016  16:01

   中安在线讯 “酒驾本已错,再犯更不该”!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交警部门查处一名二次饮酒后驾驶宝马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驾驶人,依法对其作出了两千元罚款、吊销驾证以及行政拘留十日的严厉处罚。

  2016年2月23日晚,马鞍山交警雨山大队民警在该市湖东路与康乐路交叉口整治夜间交通违法行为时,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皖EY9***号牌宝马车上路行驶的违法驾驶人。经查询,驾驶人张某曾于2015年1月8日因饮酒驾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并于同年1月20日被处以一千五百元罚款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为此,张某此次的交通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

  4月28日下午,马鞍山交警雨山大队办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宝马车驾驶人张某两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行政拘留十日的严厉处罚,且张某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该起案件已办结,交通违法驾驶人张某被依法送拘。(彭进 记者:符秀云)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彭进 符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