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31.10.2014  11:28

近日,在省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下,省民委(宗教局)顺利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省民委(宗教局)按照谁行使谁清理和责权一致的要求,先后对120多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权、确权,对43项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进行编写,对27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经过 “三报三回”的运作和在委局门户网站公示,报经省清理规范工作专家组的审核,认定省民委(宗教局)在行政复议、监督检查等共性权力和涉密审批以外,现有行政权力事项23项,其中行政审批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12项,完成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为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