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完善大工业用户基本电价政策

27.09.2016  02:35

  中安在线讯   为减少停产、半停产企业电费支出,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近日,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并结合实际对我省大工业用户基本电价政策进行了完善。

  此次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大工业用户基本电价政策进行了完善。一是取消了基本电价计费方式按年度变更的规定。明确企业可根据需要申请变更下3个月的基本电价计费方式,便于企业根据用电实际需求选择最大容量或最大需量计费方式,减少基本电费支出。

  二是取消了一年内只允许暂停用电两次的限制。企业可根据用电情况随时申请减容(暂停),且减容期限不受时间限制。减容(暂停)的设备自加封停用之日起,免收基本电费,切实减少企业电费支出。

  三是取消新装、增容用户两年内不得办理减容(暂停)的规定,企业可根据用电需要,随时办理减容(暂停)。

  四是明确企业减容(暂停)后容量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的容量标准的,企业用电不再执行大工业电价,改为执行其他相应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不收基本电费。(记者 陈欣然)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陈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