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左右完成四个大项任务 安徽这项改革措施"蛮拼的"

28.11.2017  22:46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情如下

   工作目标

  用1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措施,基本形成“审批流程最优、取证时限最短、事中事后监管最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模式,有效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任务

   一、委托审批权限

  依据国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下放省级发证产品管理权限的有关要求,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汽车制动液、人造板、化肥等6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由省质监局委托给设区市(下同)质监部门。根据委托后的实际运行情况,逐步增加类别,最大幅度委托审批权限。

  委托部门要依法履行委托手续,加快制定权力运行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监管和事后服务,确保委托赋权到位、监管到位。各市要提升承接能力,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着力提升人员能力素质,在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优化审批程序

  对省、市质监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17类产品(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除外)优化审批全流程,获证流程简化为申请、受理、发证3个环节,办事人员“最多跑一次”,最终实现零上门和“一企一证”。

    1--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

  取消原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中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2--实行“先证后核

  后置原审批程序中的现场审查,实行先发证后审核。

  企业提交申请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可以先领取生产许可证,之后再接受现场审查。

  后置现场审查主要核查企业申请产品应具备的关键设备。

    3--简化受理程序

  企业申请材料简化为申请单、承诺书、营业执照、检验报告。

  实行“现场发证”制,企业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在省、市政务服务中心质监部门窗口现场发证。

    4--推进生产许可检验市场化和审查机构建设

  取消对发证检验机构的指定,企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产品检验。

  支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以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盈利,具备资质的行业组织和第三方技术机构成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加强产品质量风险防控

  加强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且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等许可证制度管理产品的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网络,多种渠道收集风险信息。

    2--提高监督抽查监管有效性

  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

  加强对取消许可证制度管理产品的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做到“企业全覆盖、品种抽重点、项目查安全”。

  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建立整改、复查不合格企业“黑名单”。

  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严防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的产品质量风险。

    3--实施快速高效的证后退出机制

  对通过简化程序取证的企业,在后续的监督检查中,如发现产品检验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或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的,或企业不配合、拒绝质监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立即责令企业整改,拒不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由发证部门依法处理。

    4--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引导企业提升质量,落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5--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格局

  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大力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调动消费者参与质量监督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共治氛围。

   四、提供各类优质服务

  1.加强政策宣传。

  2.编制办证指南。

  3.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

  具体任务分解表

原标题:仅用1年左右时间,要完成四个大项任务!我省这项改革措施“蛮拼的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叶广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