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院登报向19名蒙冤者道歉 多人家庭破裂

09.09.2015  06:17

  9月7日安徽高院在报纸刊登致歉公告

  9月7日,一则刊登在《亳州晚报》上的公告轰动全国,这则公告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刊登,内容是向“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范国强等19人赔礼道歉,为他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本案因涉案金额高达35.57亿余元,涉及27省4万余人,曾被称为“轰动全国的特大非法集资案”。据悉,公告中的19人均申请了国家赔偿,金额达400余万元。

    [新鲜事]省高院向蒙冤者登报道歉

  9月7日,安徽省高院在亳州市委机关报《亳州晚报》第16版刊登一则公告,为“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他们赔礼道歉。

  安徽省高院在公告中称,“2012年7月25日,我院作出(2012)皖刑终字第00257号刑事判决,以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处邱超等19人有期徒刑。经重审,2014年10月30日,检察机关决定对邱超等19人不起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之后,邱超等19人向安徽省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安徽省高院已向邱超等19位赔偿请求人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现以此公告为他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他们赔礼道歉。”

  公告中,还附上了19位赔偿请求人的名单。

    [案中人]多人因蒙冤导致家庭破裂

  本案中,19人因蒙冤横遭牢狱之灾,最短的被羁押548天,最长的被羁押达1836天。其中,多人家庭破裂,生活一落千丈。

  刘清泉今年47岁,被羁押1461天。 2010年,刘清泉的父亲因承受不了打击,在当年端午节当日离开人世。刘清泉的孩子也承受了巨大压力,成绩一落千丈。在冤情被洗刷之前,刘清泉被释放后外出四处找工作,但也屡屡碰壁。

  张校岑是19人中被羁押天数最多的一人。因被错判服刑,各种流言蜚语给他的家人的生活、名誉造成了损害。

  李慧被羁押1年9个月,两次被判有罪。被羁押时,女儿只有1岁。被释放的第3天,丈夫就与其离婚。

  邱超今年38岁。被判有罪后,家庭不再平静,父母因儿子“犯罪”形成矛盾,最终离异。邱超的儿子也一直不愿与父亲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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