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24.11.2016  23:35

财建〔2016〕1699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申请无偿划转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股权的函》(皖交财函〔2016〕552号)收悉。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厅将所属安徽省交通运输联网管理中心全资所有的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下属安徽省高速公路客户服务有限公司、安徽交通一卡通控股有限公司等两个全资子公司无偿划转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16年8月31日,划转后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两个全资子公司债权债务全部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

二、截止基准日,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账面总资产为43224.82万元,总负债为40971.1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253.67万元。其下属两个全资子公司账面资产如下:安徽省高速公路客户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348.2万元,总负债37.3万元,所有者权益310.9万元;安徽交通一卡通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222.6万元,总负债31.4万元,所有者权益191.2万元。

三、划转相关方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产划转、移交等各项工作,依照本批复文件及划转协议,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同时,要依法依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