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通知

13.06.2017  17:21

各市、县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和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省粮食流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省粮食局研究制定了《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重点实施放心粮油、主食厨房、皖人食皖粮、皖粮销全国和皖粮产后服务五大工程。现将《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和五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3月30日

 

 

“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决策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制度、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粮油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要素集聚优化,努力推动产业发展保持中高速、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提升安徽粮油和主食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粮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粮油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能力明显增强,产业链更加完整,价值链明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增强;大力发展绿色安全、优质、营养、方便的“安徽好粮油”,粮油和主食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品牌建设成效显著,皖粮美誉度大幅提升;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发展活力不断激发,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到2020年,在全省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供应网络,供应网点达到3600个;实现粮油加工业产值4000亿元,年均增长8%左右;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努力形成皖人食皖粮、皖粮销全国、皖粮走世界的粮食产业发展新局面,实现粮食生产大省向粮食产业强省跨越。

三、重点任务

1.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推进粮食产品结构优化,增加安全绿色、优质营养、适口方便、种类丰富的放心粮油产品供给,增加个性化特色产品和中高端产品供给。到2018年全省城乡普遍建成“放心粮油”供应网点。“放心粮油”连锁经营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实行“统一店名标识、统一招标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统一质量检验、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管标准”的“六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建立放心粮油产品目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创建全省、全国放心粮油示范县。

2.实施“主食厨房”工程。大力发展适应现代消费方式的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风味食品、旅游食品和功能食品。主食厨房产品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超市”的基础上,精准对接扶贫助困和应急供应,进贫困户、进养老院、进应急抢险队伍。主食厨房企业要与粮油加工、收储、物流、电商企业密切合作、互利共赢,要积极吸引工业旅游、创建学生爱粮节粮教育实践基地。成立省主食产业和粮食酿造分会,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开放发展、联动发展、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卖产品向卖服务转变。逐步实现主食企业加工生产、仓储物流、销售服务智能化。

3.实施皖人食皖粮工程。集成政府、行业、企业优势,培育品牌。把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商业品牌一并重视,一起推广。提炼、传播区域粮油品类和商业品牌价值,注重产业和企业规划,做实政策扶持、基地规划、品种研发、标准化管理、产业配套等工作。通过差异化的营销策略打造粮油品牌,如有机、富硒、高山、营养、健康、功能等不同产品,品质、生产、地域、价格、包装各异的产品等。通过地方报纸、电台、电视台、墙报、条幅、微信等多方位宣传地方粮油品牌。组织地产粮油精品展销,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超市、进餐饮企业活动。开展“万人进粮企、知皖粮”宣传活动,让大中小学生和市民百姓感受粮食企业新发展,实地体验“放心粮油”,眼见为实、放心消费。让地产品牌在百姓心中扎根,使安徽人认可安徽粮、喜吃安徽粮。

4.实施皖粮销全国工程。组织“安徽好粮油”整体形象策划宣传,突出安徽地域特色和品质优势,提高安徽粮油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安徽好粮油”新形象。充分利用我省粮食生产、加工、仓储资源,发挥省外市场和企业优势,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优势互补”的原则,搭建产销协作平台,扩大合作规模和范围。在巩固与长三角以及福建、广东等传统销区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实施“皖粮西进战略”,开拓新的合作区域。鼓励有竞争力的粮食龙头企业抱团“走出去”,重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营。支持粮食电商平台建设,推动粮食批发市场“智慧皖粮”建设,通过网上交易、现代物流和快递配送,扩大在省外市场的份额,实现粮食走出安徽销往全国。

5.实施皖粮产后服务工程。支持粮食收储和加工企业配备烘干、清理、检测、收储等设施设备,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和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指导帮助农户和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解决粮食产后数量损失、品质下降问题,既为农民排忧解难,减少浪费,通过提质增效,服务增收,促进农民增收;又提高粮食产后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6.大力发展专用品牌粮食。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积极治理污染耕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改善粮油生长环境。调减高产、普通、易受赤霉病害的粮食品种面积,增加高筋、弱筋小麦、优质稻谷、芝麻和木本油料面积,生产出更多生态、绿色、有机、质量良好的“原字号”粮油。充分利用我省粮食、油料、杂粮品种齐全和有机、富硒、生态粮油丰富的资源优势,大力培育粮食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专用品牌粮食生产,加快粮食一二三产融合,扩大基地和订单规模,增加优质粮源,实行优质优价、专收专储、定点加工,确保品牌产品质量稳定、供给充足。

7.建设现代仓储物流体系。围绕优化粮食仓储物流功能,强化精准投入,努力提高仓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生态储粮技术,大力促进粮食物流向系统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系统高效、衔接配套、运行顺畅的现代仓储物流体系,提高粮食流通效率,实现粮食原料在物流环节不破碎、少损耗、缓劣变、无污染、降费增效。粮油加工企业要积极发展成品粮“四散”、集装袋(集装箱)运输,主食厨房企业要配备专用冷链设施设备,努力降本保质减损增效。

8.加强行业科技创新。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科技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的粮食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利用省农业政产学研推协作联盟,积极参加全国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推介活动,组织粮食企业与科技成果、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对接合作。积极参与粮油和主食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加大标准宣贯力度。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与省内外涉粮院校科研单位合作成立米制主食品、面制主食品研究中心,构建多种形式的粮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粮食行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年度遴选发布活动。积极联合研发、及时对接跟踪、加快开发应用粮食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积极创建科技兴粮示范单位,建设一批核心粮食加工转化技术企业。大力推进“绿色全谷物口粮工程”,重点发展玉米、薯类等粮油深加工、主食和功能食品、秸秆及粮食副产物高效转化产业,加强生物技术在饲料、低脂蛋白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

9.着力提升品牌质量。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粮油产品品牌创新机制。争创中国地理标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安徽名牌、安徽省著名商标。重点扶持现有产业基础好、产品知名度高的品牌,支持整合兼并、做大做强、提升品牌价值。每个市重点打造1个,省级重点打造1-3个区域公共品牌。品牌企业要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先进标准,规范加工、储运、销售行为,确保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大力开展粮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品牌打假和保护力度。开展安徽优质粮油品质测报,建立“安徽好粮油”名录,定期发布,动态调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展示交易活动,紧抓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宣传周等重要时点,多层次、多渠道指导居民科学消费、健康消费,宣传推介优质粮油品牌,树立“安徽好粮油”新形象。

10.加快园区转型升级。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粮食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意见》,推动园区成为粮食集聚发展要素的平台、粮食产业转型发展的载体、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阵地。利用覆盖全省市县的粮食产业园(集聚区)现有产业基础和增长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国内外知名企业产业转移。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主食配送、精深加工、特色加工、循环经济,围绕产业链招商引资、整合集聚龙头企业,努力构建产能集聚、技术领先、功能合理、协调发展、产业关联度高的粮食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

11.发展“互联网+粮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电商安徽”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改造传统粮食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粮食生产、经营、加工、流通、服务领域的渗透和应用。依托粮食批发市场和粮食企业,整合中国粮食网和省粮食数据中心等资源建设安徽粮食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粮食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将功能性特色精品粮油和主食产品通过网上交易、“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实体店体验、现代物流和快递配送,将“皖粮”产品及时配送上门,满足城乡居民特别是年青一代快节奏便捷化生活需要,同时扩大产品知名度、增强品牌影响力。

12.加快企业“走出去”。粮食企业要组建产业联盟,抱团“走出去”,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促进国内、国际粮食生产流通要素有效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实现多层次、宽领域合作共赢,带动粮食精深加工产品、粮食机械设备和粮食储运加工技术“走出去”。推动内外贸深度融合,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适度、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粮食产业经济,实现从“买当地、卖当地”到“买全国、卖全国”,推动“安徽品牌”向“中国品牌”“世界品牌”升级。

13.统筹产业发展。支持加工企业购买政策性粮食,饲料、酒精等深加工企业要充分利用产能,加大全国超期储存玉米、稻谷购买力度,加快粮食转化进度,促进粮食加工业强起来、收储企业活起来。产业发展滞后的粮食主产区加大招商力度,培育龙头企业,带动经济发展;产业基础好的地区要加快粮食产业升级,实现优势突破,引领转型发展。粮食产区之间协调发展特色加工,依托资源优势,合理定位产业结构,实现优势互补、配套发展。做大做深大米、面粉产业,发展主食、玉米、薯类、杂粮产业,做精做特本地糯米、大豆、菜籽油、芝麻油以及茶籽油等小品种粮油产业。开拓大中城市中高端市场的同时,积极关注农村市场,通过县、乡、村“放心粮油”、“主食厨房”实体店和电子商务渠道,将适销对路、品质安全的皖粮品牌产品加速覆盖全省,让城乡居民同享安全、健康、便捷的放心粮油和主食产品。

四、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主动争取各级财政部门整合涉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粮食仓储、物流、加工、质检、“两项工程”和“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认定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米、面粉和主食加工企业作为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发挥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在稳定粮食市场、应急保供时的骨干引领作用。支持“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争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供应网点提升形象识别系统、建立质量追溯系统、建设电商平台、仓储物流设施配套及网点扩建等,提升放心粮油供应网络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便民服务能力。重点支持粮油加工企业设施设备技术改造、质量检测能力建设、“机器换人”、研发投入、品牌创建、原粮基地建设等项目。

2.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本,鼓励和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流通。争取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粮油加工龙头企业技术改造、生产基地、仓储设施、物流配送、供应网点建设等贷款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商业性金融机构贷款。鼓励有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发行债券,直接融资。利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粮油等重要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机购置补贴力度。争取设立省粮食产业化专项基金,建立健全粮食行业投入长效机制,实施并落实信贷等优惠政策。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粮食行业干部培养教育体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廉高效、求真务实、善于推动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的高素质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坚持自主培养和社会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省创新人才和企业家培育集聚工程,造就一批能够适应市场竞争战略决策与市场开拓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按照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要求,培育一批粮油仓储检验、精深加工、物流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和门类齐全、技术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4.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与支持,注意发挥粮食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院校、粮油加工企业、收储企业、各类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合作优势,围绕重点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路径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努力促进粮食产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

 

附件:1.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推进“主食厨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3. “皖人食皖粮”工程实施方案

4. “皖粮销全国”工程实施方案

5. “皖粮产后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

 

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深入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决策部署和实施“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放心粮油“六统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放心粮油”经营体系建设,确保“放心粮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放心粮油“六统一”(统一店名标识、统一招标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统一质量检验、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管标准)经营模式为抓手,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服务和保障质量安全为重点,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质量可控、运行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放心粮油”经营体系,加快形成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的“放心粮油”产业链,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发展,满足城乡居民粮油消费需求。

二、建设目标

2018年,在全省城乡普遍建成“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在此基础上,大力构建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六统一”放心粮油经营体系,到2020年,每个市至少建设或改造1个区域性“六统一”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每个县至少建设或改造1个“六统一”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每个乡镇政府驻地、城市社区和新型农村社区至少建设或改造1个放心粮油连锁店、示范店;完善功能,提档升级,全面提升我省“放心粮油”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

三、建设任务

(一)提高放心粮油经营网点城乡覆盖率。坚持“放心粮油”经营体系建设与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主食厨房经营网点、军粮供应网点、成品粮储备、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粮食信息监测、粮食现代物流统筹规划、融合发展。大力推广“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线上线下+物流配送”、“放心粮油+鲜活农产品+日常用品”等产销和经营模式,进一步推进“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超市、进餐饮企业。积极吸纳各类市场主体利用资金、资源、网络、管理、技术等优势参与建设,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逐步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和运营机制。注重质量,坚持标准,有序推进“放心粮油”经营网点挂牌及“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授牌工作。

(二)建立“六统一”经营管理模式。“放心粮油”连锁经营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实行“统一店名标识、统一招标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统一质量检验、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管标准”的“六统一”经营管理模式。统一店名标识,依据《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统一编号方案及标识铭牌门头构成方案的通知》(皖粮行函〔2014〕47号)要求,全省实行统一的店名、编号和图案标识等,所有粮油配送中心及连锁店、直营店、加盟店的店名、编号、图案标识、店面装修、店内陈设、配送车辆、车辆涂装、流动和固定广告等实行统一规范标准;统一招标采购,各市组织“放心粮油”加工经营企业试点开展本区域“放心粮油”产品的招标采购,议价定价,确定产品供应商,减少中间代理环节,保障产品质量,降低经营成本。分步实施,逐步实现省级和市级区域性统一招标采购;统一物流配送,连锁经营门店经营的粮油产品由配送中心实行统一配送,配送过程中在“放心粮油”产品目录内按照高效、便捷原则将粮油产品就近直接配送到配送中心及所辖直营店、连锁店、加盟店;统一质量检验,严格执行“放心粮油”产品抽样检测质量标准和规定,抽样检验工作由省、市分级组织。省粮食局每年组织两次全省“放心粮油”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各市负责当地“放心粮油”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做到每季度随机抽查一次,全年开展一次全面质量抽检。抽样检测费用不得向被抽检企业和单位收取;统一服务规范,配送中心和连锁店在经营中要采取统一的明码标价、售后服务、大宗商品送货上门、商品凭票就近退换等便利措施,统一服务标准、内容和项目,做到热情服务、规范经营;统一监管标准,各级粮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辖区内放心粮油市场体系的行业指导与监管,粮食行业协会通过自律规范各配送中心、连锁店的经营等活动。配送中心、连锁店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所经营的粮油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落实“放心粮油”索证索票、质量档案、经营台账、安全追溯等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对采购、配送环节的质量控制。

(三)建立放心粮油产品目录制度。“放心粮油”经营体系经营的粮油产品,必须是经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或省粮食局、省粮食行业协会认定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品牌产品、各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油产品、以及有第三方在六个月以内出具产品检测报告的产品。省粮食行业协会会同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省粮油信息中心等按照企业申报、市县粮食部门和协会推荐、样品统一检测、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进行审核,并报省粮食局备案同意,建立“放心粮油”目录库,确定“放心粮油”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进入目录库的产品实行质量监测及不定期抽检,符合条件的产品及时进入,不合格的随时退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出的不合格粮油产品,相关生产企业、配送中心、经营网点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如实记录在案。

(四)改造建设“六统一”区域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主要依托知名度高、信誉好、质量稳定可靠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商贸企业、粮食储备企业、粮食应急配送企业、军粮供应站或其他承办企业为主体改造建设,通过改造、扩建等方式,完善设施,提升统一采购配送和管理服务功能。建设主体由所在市粮食管理部门通过市场化办法择优选定,配送中心实行公司化运作。建立和完善“放心粮油”产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体系和必要的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信息采集设备等,配置电脑、条码设备、数字化终端设备和必要的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五)改造建设“六统一”放心粮油连锁经营门店。支持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经营良好、诚信度高、经营面积适中、经营管理规范、愿意统一配送的企业和粮油经营门店改造建设连锁经营门店。连锁店的建设改造由配送中心会同所在地粮食管理部门共同择优选定。配送中心可采取直营、连锁加盟等方式建设连锁门店,要与所在地连锁店签订连锁加盟协议及承诺书等经济合约,经验收符合标准的由市级粮食管理部门予以挂牌。

(六)健全完善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立健全以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监测站为龙头,市级区域性粮油质检站为骨干、县级粮油质检站为基础、粮食企业内设质检机构为依托的资源共享、统筹高效的粮油质检体系,打造广覆盖的安徽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网。加大粮食检验机构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投入,多渠道争取、筹措设施、装备和专项资金,大力提高粮油质量、卫生安全项目的检验检测能力。各级粮食管理部门委托粮油质检机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做好“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的质量监测和抽检工作,保障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试点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先行开展“六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建设。由市级粮食管理部门进行摸底调查,指导帮建,组织企业单独或联合进行自愿申报;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六统一”经营体系建设总体和技术方案,各市粮食管理部门会同行业协会组织评审,确定具体承担企业,落实项目建设政策配套措施,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并报省局备案;承建企业按照申报认定的方案,制定详实的实施计划,拟定具体施工时间表,开展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建设结束时由市级粮食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挂牌经营。省局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试点情况,解决相关问题,在全省重点复制推广。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争取更多市、县将“放心粮油”工程纳入当地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工程,在资金、税收、土地、门店租赁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增加省粮食产业化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放心粮油”加工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品牌创建、质检能力建设和“六统一”配送中心、连锁门店改造建设。争取设立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基金,建立健全“放心粮油”工程长效投入机制。

(三)强化品牌创建。“放心粮油”品牌标识由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授牌。各级粮食管理部门和当地配送中心、连锁店、经营网点要自觉维护“放心粮油”品牌形象,规范使用“放心粮油”经营品牌,保护安徽“放心粮油”商标的完整性,提高“放心粮油”知名度。要引导粮油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大投入,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四)强化责任督查。将“放心粮油”工程尤其是“六统一”放心粮油经营体系建设工作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省粮食局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各地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领导重视、政策落实、建设速度快、质量好的给予表彰;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强化质量监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放心粮油”工程经营体系和经营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置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成品粮油和主食产品,查处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省粮食局将建立健全“放心粮油”产品抽样抽检、情况通报、责任约谈、整改落实等工作机制,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制定行业规则,强化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接受舆论监督,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放心粮油”经营监管机制。

 

附件2

 

推进“主食厨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深入实施主食厨房工程”部署要求,增加绿色优质主食产品供给,满足城乡居民粮油食品消费需求,就进一步推进“主食厨房”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和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打造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的“主食厨房”产业链为目标,强化科技支撑和品牌带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完善粮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布局科学合理、经营统一规范、服务功能完善、管理科学先进的现代化“主食厨房”经营网络,实现从松散型经营向紧密型经营模式转变,从经营产品向经营品牌转变,保障粮油食品质量安全,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构建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主食厨房”经营体系,到2020年,每个市至少建设或改造1个区域性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或改造1个主食厨房配送中心,每个乡镇政府驻地、城市社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或改造1个主食厨房直营店,打造质量过硬、标准化程度高的“主食厨房”品牌,全面提高我省主食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企业重组、资源整合等方式,重点培育规模较大、特色鲜明、装备先进、技术领先、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加速推进技术创新、设备更新、产品出新,生产更多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主食加工产品,提升品牌培育创建能力。支持企业加强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进一步开发主食产品,扩大产能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主食厨房+餐饮门店”等产销模式,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向上与现代农业相融合,加强原材料基地建设;向下与餐饮业、物流服务业相融合,对接终端市场。

(二)建设连锁经营管理模式。实行连锁经营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连锁店、直营店和加盟店,由“主食厨房”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商务部《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在店名标识、管理制度、采购配送、零售价格、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等方面实行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完善主食供应体系,鼓励主食加工企业与放心粮油店、军粮供应站、粮油应急供应点等相结合,增加现有供应网点经营业务,减少布点成本,互惠互利。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创新主食流通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店、直营店、放心主食专卖店、厂店对接、校企对接和电子商务,积极开展直营直供。

(三)改造升级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按照“安全、优质、营养、方便”的要求,促进传统米面和杂粮主食的工业化、方便化、大众化。以现有大型主食和粮油加工企业为主体,健全物流配送体系、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改造一批规范化、机械化、规模化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发展主食生产、配送、销售产业链。配送中心及连锁经营门店重点经营馒头、饺子、鲜湿面条等常温蒸煮面制主食和方便米饭、米线、米粥等米制主食,积极开发多种规格和风味的速冻、即食米面及杂粮主食制品,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主食产业化水平。

(四)改造建设主食厨房门店 引导主食加工企业按照“合理布局、特色突出、功能现代、服务完备”的要求,完善标准化“主食厨房”直营店、连锁店和加盟店建设,发展便民早餐、中式快餐,构建综合餐饮服务体系。城市社区的放心粮油示范店要根据社区消费特点,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加快实施“主食厨房”工程建设,在经营成品粮油的同时,因地制宜增加粮油半成品、熟制品等经营项目;适应消费群体需求,开展电商服务、电话预约等便民措施,丰富花色品种,延伸经营服务,试点精准扶贫帮困,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加大主食加工企业信息化建设,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整合企业现有的生产、经营、设计、制造、管理等,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化集成;鼓励主食加工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提高生产效率、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企业效益。引导主食加工企业推进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改造,建立自动化生产线,高效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推广智能制造生产方式等,逐步实现主食产品设计过程、生产过程和服务过程的智能化。

(六)加强主食质量安全。建立主食加工企业从原料采购、生产经营到包装、运输、贮存的全过程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和地方标准生产无污染、安全优质食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绿色和有机认证,监督企业按食品安全标准生产,严格禁止问题主食出厂进入流通环节,严格禁止超保质期主食在网点上架售卖。加强主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第三方检验检测制度,建立主食产品安全信息披露及动态预警机制等;着重加强主食产品生产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的追溯机制和召回制度,做到“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指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服务,紧抓消费升级、精深加工、创新引领和绿色发展,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突出发展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牌,大力实施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内容的“三品”战略。构建质量安全、绿色生态、节能环保、富有竞争力、有安徽特色的主食产业化体系。推进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评选一批主食产业化示范市,命名一批“主食厨房”示范加工企业,引领全省主食产业化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主食厨房”工程建设,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品牌建设、质量追溯系统、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经营网络和质量检测等项目建设。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对“主食厨房”企业在注册登记、网点建设、费用缴纳、证照办理、税收征管和信贷支持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

(三)加强品牌创建。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主食加工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名牌创建等手段,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全国性和区域性知名商标、名牌产品,发挥品牌扩散效应和聚合效应,提高“主食厨房”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

(四)严格质量监管。围绕“主食厨房”原材料采购控制、产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过程,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主食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和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对“主食厨房”加工企业、配送中心和经营网点的日常监管,积极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动态监管,形成严格的监管链条,保障主食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持续运行和有效实施。

 

附件3

 

“皖人食皖粮”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加快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保障全省城乡居民粮油供应及时、食用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保障粮油食品安全为目标,集中力量培育地产品牌,着力提升品牌产品质量,加强品牌产品宣传推介,拓宽皖人进皖企、皖粮进社区渠道,提升皖粮产品地产地销份额,提升粮食产业经济效益,保障粮油食品质量安全。

二、发展目标

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粮油知名品牌,发展一批粮食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做优我省粮油加工产业。提高城市中高端粮油消费市场皖粮份额,增加农村市场安徽品牌粮油产品供给,增加优质、新鲜粮油主食产品供给,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推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三、重点任务

1. 大力发展“原字号”优质粮油。以市场为导向,培育、种植优质粮油品种。加强教育、管理和服务,切实解决粮食真菌毒素污染和产后发芽霉变、农残超标、烘干增碎等品质劣变问题。大力培育粮食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专用品牌粮食生产,加快粮食一二三产融合,扩大基地和订单规模,增加优质粮源,实行优质优价、专收专储、定点加工,争取实行“托市政策+优质粮专项收购+定向销售”措施,确保品牌产品质量稳定、新鲜粮油供给充足。

2. 优化品牌培育机制。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粮油产品品牌创新机制。集成政府、行业、企业优势,合力培育品牌。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加强质量精细化管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把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商业品牌一并重视,一起推广。提炼、传播区域粮油品类和商业品牌价值,注重产业和企业规划,做实政策扶持、基地规划、品种研发、标准化管理、产业配套等工作。在“一县一品”的基础上,每个市重点打造1个、省级重点打造1-3个区域公共粮油品牌。

3. 强化品牌宣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调研制定粮油品牌宣传推广方案,突出安徽粮油地域特色、历史传承和品质优势,通过地方报纸、广播、电视台、墙报、条幅、微信等多方位宣传地方粮油品牌。利用节庆时机,组织地产精品粮油在当地展示展销,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超市、进餐饮企业活动。将安徽“放心粮油”品牌产品广泛用于扶贫帮困、职工福利、集体食堂。加强分众化差异化推介,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打造粮油品牌,将有机、富硒、高山、营养、健康、功能等不同产品,品牌、生产、地域、价格、包装各异的产品销往适销人群。提高安徽好粮油宣传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4. 开展“万人进粮企、知皖粮”活动。积极引导、鼓励骨干粮油加工、收储企业、粮食产业园区和粮食科研院校结合自身优势,建设爱粮节粮教育基地,组织大中小学生和居民参观基地和企业,积极开展工业旅游,宣传粮食工作、粮油产品,倡导爱粮节粮、健康消费,让大中小学生和市民百姓感受粮食企业新发展,实地体验“放心粮油”,眼见为实、放心消费。让地产品牌在百姓心中扎根,使安徽人认可安徽粮、喜吃安徽粮。

5. 构建安徽好粮油网络体系。加快建设完善“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供应网点,实现城乡全覆盖。引导和支持粮食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将功能性特色精品粮油和主食产品通过网上交易、“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实体店体验、现代物流和快递配送,将“皖粮”产品及时配送上门,满足城乡居民快节奏便捷化生活需要。

四、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皖人食皖粮”工程建设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粮食、农业、国土、工商、质监、食药、宣传等部门责任,整合政府资源和行业资源,以问题为导向,出台政策措施,持续着力推进,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 开展品质测报。组织开展新收获和优质粮油品质测报,建立“安徽好粮油”名录、“放心粮油”名录和原粮品质档案,及时发布、动态更新,引导种植优质粮油。

3.加大扶持力度。设立品牌宣传专项经费,加大安徽好粮油宣传力度。对建设“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实体店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对生产经营“安徽好粮油”的企业加大资金补助、基金支持、贷款融资、宣传推荐、产后服务等方面支持力度。

4.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真菌毒素、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粮油档案,加强全程监管,及时消化处理。统筹宣传、教育、管理和服务能力,减少和避免农残超标和产后发芽霉变等品质劣变粮食。强化超期储存粮食定向销售监管和成品粮油市场监测,确保合格粮油上餐桌。

 

 

 

附件4

“皖粮销全国”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粮食“调转促”步伐,推动我省粮食外销工作,提高“安徽好粮油”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实现皖粮销全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依托优势企业引领,借助品牌产品带动,巩固长三角和东南沿海地区等传统市场,拓展西部新市场,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支持粮食电商平台建设,推动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发挥粮食交易洽谈会平台作用,提高我省粮食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在省外市场的份额,实现粮食走出安徽销往全国。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各级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搭建服务平台,大力开拓粮食销售市场,积极推动粮食产销合作。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加强对粮食外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积极创造有利于粮食外销的环境和氛围,引导粮食合理有序流通。

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现市场、要素和主体的全面激活。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按照市场机制,采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建立和巩固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

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发挥我省粮食生产、加工和收储网点优势,引导销区企业到我省采购粮源,参与粮食生产、收购、加工和经营;鼓励我省粮食企业到省外开展粮食经营活动,或与省外企业开展联合经营,促进粮食有序流通,实现互利共赢。鼓励产销区跨区域、跨所有制联合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营,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

三、主要任务

(一)引导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向粮食生产环节反馈信息,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增加优质专用品牌粮食种植面积,提高我省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水平,推动粮食加工业改造升级,增加适应市场、适销对路的粮油产品有效供应,为皖粮销全国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安徽好粮油宣传。搞好安徽好粮油整体形象策划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突出安徽粮油地域特色和品质优势,通过“中国好粮油”信息平台发布安徽好粮油产品及品牌,提高安徽粮油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大同主流媒体的合作力度,制作安徽好粮油专题宣传片,大力宣传粮食产业经济新形象,展示现代粮食发展新成果。充分发挥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等平台作用,抓住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宣传周等重要时点,宣传推介优质粮油品牌,树立“安徽好粮油”新形象。

(三)搭建产销协作平台。举办粮油精品展示展销会,联合销区举办粮食产销合作洽谈会、交易会,为企业开展产销合作提供服务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性、区域性粮食产销对接和产品交易活动。开展政府部门间友好合作,支持产销区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签订粮食产销合作战略协议,扩大合作规模和范围,巩固和发展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鼓励开展市场化购销。鼓励国有粮食企业在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市场化购销,搞活粮食市场流通。充分利用我省粮食生产和仓储资源,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为销区开展粮食代购代储业务。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利用成熟的营销网络和优越的生产加工条件,开展省际间粮食贸易,政府部门在收购资金贷款、费用补助、新建仓库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积极开拓销区消费市场。在巩固与长三角以及福建、广东等销区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实施“皖粮西进战略”,主攻云贵川桂市场,开拓新的合作区域,不断扩大我省粮油省外市场份额。加强销区粮食市场调研,及时收集市场需求信息,主动提供精准服务,实现供给和需求有效对接。定期组织企业到销区走访、调研,回访老客户,挖掘新客户,进一步调查市场行情和需求,加强与有一定规模、资信程度好的粮食经营和用粮企业合作,建立长期友好、互惠互利的伙伴关系。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业在销区设立销售网点。

(六)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支持中储粮、中粮、安徽粮食集团等大型央企、省属企业利用其资金、市场、人才、信息、营销网络等优势,发挥其在销售安徽好粮油的关键作用。充分利用中小企业点多面广、贴近市场、靠近顾客和机制灵活的经营优势,满足多种多样的消费需求,发挥其在搞活粮食流通、销售安徽好粮油的不可替代作用。大力推进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积极引进省外大型粮油企业实施战略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挥地方国有粮食企业销售安徽好粮油的重要作用。

(七)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并重。鼓励有竞争力的粮食龙头企业抱团“走出去”,重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营,推动我省优势粮油产品“走出去”。引导支持省外粮油企业参与我省粮食生产,鼓励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模式,开展订单收购或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粮食生产、收购、加工一体化发展,实现企业引进来,粮油产品销出去。

(八)发展电子商务营销网络。着力发展电子商务、集中配送、连锁经营,构建新型粮油经营业态。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粮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粮食批发市场和粮食企业,整合中国粮食网和省粮食数据中心等资源建设安徽粮食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粮食企业参与电子商务,通过网上交易和现代物流,将安徽好粮油销往省内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主销区到我省建立粮食生产基地、从事粮食生产和收购、将粮食运往销区销售且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争取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视同本地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对主销区到我省建立粮食储备,给予仓容、保管和检化验等技术力量支持,并视同我省地方粮食储备提供监管服务。

(二)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对参与我省粮食产销合作,规模大、信誉好,并具备贷款条件的企业或项目,积极帮助协调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对于积极开拓省外市场,在省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的我省大型粮食经营企业,争取国家在产业布局、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持。加强跨省粮食购销信贷资金监管,完善资金监管和结算办法,为企业开展省际间粮食贸易提供更加便捷的结算服务。

(三)加大服务协调力度。充分发挥“智慧皖粮”信息网络优势,加强省际间粮油信息交流合作,及时提供粮食生产、流通、市场动态、产品质量、粮食政策等多方面信息服务,努力实现粮食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我省水运优势,扩大粮食产销合作水路运量。主动协调铁路、交通部门,优先安排运输,保障粮食外销外运需求。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对粮食外销工作的监督指导,结合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粮食外销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守法诚信的企业给予支持和鼓励,对不守法、不诚信的,执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履约意识。

 

 

附件5

 

“皖粮产后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顺应粮食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新要求,切实提升粮食部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针对市场化收购条件下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收粮、储粮、售粮、清理烘干等一系列难题,通过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建立专业化的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机构,延伸和拓展粮食行业的服务领域,有偿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积极开展“粮食银行”、订单农业、信息服务等业务,提高粮食产后社会化服务水平,实现节粮减损,提升粮食品质,促进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产增收。

二、建设目标

在充分调研摸底和各地自愿申报的基础上,计划从2017年开始,用两年左右时间逐步建成覆盖全省产粮大县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为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粮食产后专业化优质服务,推动节粮减损,促进粮食提质进档,有效促进增产增收。

(一)增强农民市场议价能力。产后服务中心通过向粮食生产者提供“五代”和市场信息等相关服务,为其适时适市适价卖粮创造条件,增强议价能力。

(二)促进粮食提质进档。产后服务中心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清理、干燥、分类等服务,按市场需求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有效提高粮食质量标准,实现优质优价,促进农民增收。

(三)推动节粮减损。产后服务中心使粮食生产者收获的粮食得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大幅减少储粮损失率,有效推动节粮减损。

(四)提高专业化水平。通过整合粮食产后服务资源,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服务链和价值链,提升粮食产后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粮食流通效率和社会综合效益。

三、建设主体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产后服务功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选择基层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农民合作社、有实力的粮油加工企业和粮食经纪人等作为主体独立或共同建设。鼓励工商资本下乡为种粮农民提供经营性产后服务。原则上一个县应有2类以上的建设主体,以利于市场竞争、防止垄断。建设主体具体条件另行规定。

四、建设内容

建设产后服务中心主要以整合现有仓房、设施等粮食流通资源为重点,充分发挥现有技术、人才等优势,改造完善提升清理、输送、通风、干燥、运输等功能。基建部分以改造为主,一般不得新建仓容。鼓励采用先进的粮食处理新技术、新设备。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维修改造收纳库,提升老式粮食烘干机水分、温度在线检测及自动控制等功能;二是配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粮食烘干设备、旋转式干燥机、移动式烘干机、就仓干燥系统和比重式粮食清理(风选)机、输送、装卸、通风设备及必要的“散运”车辆等;三是配齐质量快检设备及常规检测设备,配置可与全国粮食交易中心平台连接的网上交易终端等设施;四是建设必要的周转罩棚、地坪、道路等配套设施。

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设施配备和建设规模。原则上,小麦主产区和稻麦兼作区每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年服务量应在2万吨以上,南方稻产区应在1万吨以上。

五、组织实施

1. 建设规划。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重点在财政部确定的我省产粮大县范围内建设。项目布局规划按照满足产后服务需求、近民利民及覆盖产粮大县的原则进行,并根据粮食生产的集中度、粮食产量和服务功能的辐射半径确定具体项目点。优先支持规模较大、服务能力强的项目,优先支持农民合作社独立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积极争取列入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确定的重点支持省份。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实行滚动方式分批建设,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以县为单位整县推进,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县要确保当年完成建设任务。

2. 资金安排。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改造投资限额及配套比例按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正式方案执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监督使用。

3. 项目管理。项目建设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建设项目布局、规模、内容以及建设主体的实施方案,与县财政部门协商一致后,经县人民政府审定,报省级财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后实施。建设工作要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透明,落实相关责任,接受全方位监督。

4. 组织保障。各地粮食、财政部门要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重点,成立组织,强化领导,精心谋划,合力推进,以确保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好、管好、用好,为提升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民减损增收、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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