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06.07.2017  10:32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省粮食集团、省粮食批发市场管委会、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近期,我省沿江江南普降暴雨大暴雨,强降雨导致10多个县(区)不同程度受灾。受长江上游来水和区间降雨影响,我省长江干流水位持续上涨。 7月3日15时,省防指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到Ⅱ级。按照Ⅱ级响应的要求,为坚决打胜防汛抗灾这场硬仗,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粮食系统抗洪救灾工作再次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抗洪救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抗洪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一把手要对抗洪救灾工作负总责。要按照Ⅱ级响应的要求,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抗灾救灾各项措施落实。要提前做好库区隐患全面彻底排查工作,落实抢险队伍,备足备齐抢险物资,完善抗洪救灾工作应急预案,牢牢把握防汛抗洪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突出安全防范,确保汛期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要按照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粮办仓〔2017〕7号)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各种紧急情况的应急对策,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对低洼地段库区粮食要结合调出、销售、并库,及早全部转移出库;对各类化学熏蒸药剂要强化规范监管,尤其是处于水患区或不具备药剂储存条件的必须立即转移并实行集中管理;对为解决农民“卖粮难”而临时使用的非规划保留仓库特别是租赁仓库存粮要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漏雨、塌底、开裂等隐患,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做实应急保障,确保汛期粮食市场保供稳价。要主动掌握灾情、民情和粮食市场动态,强化成品粮油应急保障调度工作,坚持敞开供应,不限量,不涨抬粮价,确保粮食供应不断档。对灾情严重地区,要根据实际需要,迅速启动粮食应急预案,保障灾区市场粮油应急供应。要主动会同当地工商、物价、食药、质监、卫生等部门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粮油供应秩序。要充分发挥“主食厨房”和“放心粮油”工程的效用,切实做到灾区群众和抗洪部队有粮吃、有饭供。

四、主动沟通协调,确保应急值班和灾情报送工作。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水文和水利等部门的密切对接,及时了解当地的天气和水文变化情况,掌握防汛救灾的主动权。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等情况,要边处理边及时上报,重大灾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粮食局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受灾受损统计工作,绝不允许瞒报、漏报。

请各市将抗洪救灾联系人和值班电话于7月6日前报省局仓储处。

省粮食局值班电话:0551-62870628,62870531(白天)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