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厅2016年第1号公告:“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安徽省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2015年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2016年4月15日公告)”
根据《审计署关于开展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审计的工作方案》要求,安徽省审计厅与皮山县审计局自2015年2月至10月,对2015年度安徽省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共审计项目23个,项目总投资25319万元。重点检查了援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对已完工项目实施了工程造价审计。现将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5年,安徽省共安排援疆项目27个、资金28180万元,其中“交钥匙”项目1个,“交支票”项目26个,均为续建项目。截至2015年6月底,当年援疆资金28180万元已拨付到位;已开工项目26个,开工率为96.3%。对口援疆工作开展5年来累计到位项目资金135805万元,截至2015年7月底,皮山县财政已累计拨付95459.49万元,资金使用比例为70.29%。
在皖新两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安徽省驻新疆援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和皮山县委、县政府精心组织,主动作为,以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施安居、富民、千秋、固基、金桥等“五大工程”。经过近5年援疆的努力,皮山县的县情县貌发生了很大改观,新城区初具雏形,现代化的医院、学校、保障房等建筑拔地而起。援疆工作形成了安徽特色,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皮山县财政收入、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等3个指标已在2010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
自2011年起,安徽省审计厅连续组织对安徽省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及时指出了对口支援资金和项目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挥部和皮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结果,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一些问题及时得到了纠正,一些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健全完善中。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安徽对口支援资金和项目在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以及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一)援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一是皮山县产业经济发展引导基金项目。规划总金额3500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实施时间为2011年至2015年。截至2015年8月,产业经济发展引导基金仅支出294.58万元。项目资金未达到规划的实施效果,主要原因在于皮山县尚缺乏规模企业。二是皮山县和田羊提纯复壮繁育中心项目。规划实施时间2014年至2015年,资金600万元已到位。由于原规划方案变更,指挥部尚未批复实施方案,截至2015年8月项目尚未启动,资金未支出。
审计期间,指挥部已批复了皮山县和田羊提纯复壮繁育中心项目实施方案,并推进项目建设。皮山县政府已会同指挥部专题研究制定产业经济发展引导基金项目的实施方案,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2.个别项目未能按规划时间完成
根据《安徽省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综合规划(2011-2015年)》要求,皮山县公共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应于2013年完成,但截至2015年8月,由于多种原因,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无法按规划时间完成。
指挥部与皮山县政府已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未完工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
皮山县新城区生态水利防渗及驳岸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中,中标人新疆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皮山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及时作出了相应处理处罚。
2.中标人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作废标处理
皮山县新城区绿化水源水利工程施工02标、施工监理和皮山县干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等3个项目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审计指出问题后,皮山县政府约谈了相关责任人并进行了处理,对违规问题进行了通报。责任单位作出了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的承诺。
3.招标代理机构违规出借资质
皮山县水利局委托乌鲁木齐拓源招投标有限公司作为新城区绿化水源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审计发现该项目开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包括主持人在内的人员均来自新疆能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拓源招投标有限公司违规出借资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皮山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及时作出了相应处理处罚。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76.22万元
皮山县审计局在2015年跟踪审计过程中,对已完成的“皮山县杜瓦河流域饮水安全改扩建工程”等6个项目实施了工程造价审计,送审总金额2023.92万元,审定金额1647.7万元,核减工程价款376.22万元。
对于多计的工程款,相关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调减。
2.个别项目监理单位功能缺失
皮山县新城区生态水利防渗及驳岸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新疆新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监理过程中,对防渗方案变更未进行记录,对变更导致的新增工程量和单价无监理审批意见。
审计指出问题后,皮山县有关部门对新疆新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警告批评,责令其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3.工程质量管理有待加强
皮山县社会福利中心和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两个项目的部分材料未做试验,部分实体工程质量存在缺陷。
审计期间,皮山县政府已责令各建设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完成相关整改。
安徽省审计厅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