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力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

18.06.2019  11:31


  日前,安徽省司法厅会同省高院、省工商联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意见》贯彻落实,6月6日,安徽省召开全省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副省长、省工商联主席王翠凤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为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对规范商会人民调解组织设置、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提高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质量、落实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将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纳入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推动商会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各级工商联要切实履行商会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在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调解员的选聘和培训、专家库建立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对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职责,加强设立指导、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和业务规范。《意见》明确力争2019年底前,建成覆盖全省的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市、县(市、区)建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有条件的乡镇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联系对接机制;发展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形成“商人纠纷商人解”工作机制,使商会人民调解成为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