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悉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我省初步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全国率先实行“审批查”三权分离,严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稳定向好——
执法进乡镇打通“最后一公里”
“全省食药监体制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日前举行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传出消息,全省16个市食药监局和105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均已组建到位,84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市场监管所。
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工作能否做好,有两个基本要素——机构和人。 2014年,我省在完成省级食药监体制改革后,着力推进市县改革,从基层机构建设和队伍培训两方面入手,努力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打通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
2014年5月,全省市县工商质监食药监体制改革完成,县一级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合并,组建市场监管局,在基层工商所的基础上组建了市场监管所。2014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通知,为保持食药监体系的系统性,市场监管部门可加挂食药监机构牌子。目前,各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部加挂食药监机构牌子。
在固镇县,县乡两级食药监机构初步实现由外形融合向内涵融入转变,县食药监局设立了3个科室专司食品安全监管,编制共10人;设立药械保化科,专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编制5人。 9个基层监管所做到监管网格化,固定从事食药监人员不少于3人。 “过去,全县只有四五个人承担药械监管执法,现在基层监管力量充实了,监管效率大大提高。”固镇县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
基层监管队伍壮大了,但食药监业务专业性强,监管人员来自多个部门,亟须补上“专业课”。省食药监局开展业务轮训,覆盖全省基层监管机构,为做实做强基层监管打下扎实基础。
“审批查”分离执法效率做“乘法”
省食药监局盘点的2014年10件大事中,“在全国率先实行‘审批查’制度改革”居于榜首。
“审批查”分离,是我省全面深化食药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开全国食药监系统之先河——把分散在机关各个业务处室的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
“审”的不“批”,“批”的不“查”。技术支撑机构——审评认证中心负责到企业“审”;审批办负责“批”,原先分散在各业务处室的10大项29小项审批项目纳入其职能;业务处室则负责“查”。改革前,有些审批项目“审批查”在一个业务处室完成,“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批而不管”的现象时常有之。实施新的行政审批制度后,三方面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避免了打招呼、讲情面的可能。
“过去审批办就如同收发室,现在承担‘批’的职能后,我们审批更谨慎,签下名字就要负责。 ”省食药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三权彻底分离后,“查”的职能集中到业务部门,为监管效率又做了“乘法”。2014年,省食药监局将飞行检查常态化,不打招呼、快速行动,重拳整治违法行为。当年,该局对在产的28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跟踪飞行检查,发现缺陷项目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在亳州等地飞行检查24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发现“工艺规程与药典要求不一致”“生产记录与实际操作不相符”等问题,暂扣8家企业的资质证书;飞行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52家,发现并处理问题企业77家。
“食药监机构是执法部门,行使权力必须依法依规。 ”省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继推行“审批查”分离后,还梳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如果把权力比作列车,那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就是两条铁轨,严格制约着列车在轨道上行驶,而不会偏离方向。 ”
监管新思维推行“吹哨人”制度
食药监工作,往往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如何鼓励企业自查自纠,提高企业员工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2014年,我省食药监部门创新监管思维,在全国率先实行了食品药品安全“吹哨人”制度。
2014年5月起,省食药监局先后在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中推行“吹哨人”制度,统一印制《告企业员工书》及宣传单页,在业内所有企业显眼位置张贴,鼓励员工举报东家“猫腻”。合肥市食药监部门在食品生产企业张贴单页当天,就接到相关举报。蚌埠一家单位在生产食品时超量添加亚硝酸盐,经举报后,涉案嫌疑人已被批捕。当年,全省收到10多起针对性强的举报,查处一批案件,取得较好效果。
小作坊、小餐饮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多、小、散、乱、差,安全隐患大。为规范小作坊生产,省食药监局创造性推出普遍建档、目录管理、开办报告等措施,目的是让小作坊环境卫生、规范生产。为整治小餐饮,我省开展为期3年的整治和升级改造工程,每个县都要创建示范街,鼓励引摊入市,建设小餐饮群,做到规范经营。
延伸监管触角、打击违法行为。 2014年,我省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系统覆盖全省,热线24小时有人接听,随时处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为整治市场秩序,食药监部门当年先后开展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豆制品和豆芽菜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省共查办食品药品案件8496件,结案7000余件,有效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