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强化监督问责 织牢制度“笼子”

18.11.2014  06:27

  ◎十年来,全省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238.01亿元,为被审计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85.58亿元

  ◎累计前置审查省政府部门报送的规范文件463件,发现问题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占审查总数的65%

  ◎保留1712项省级政府权力事项,依法依规确定责任事项1.2万余条

  11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强化行政监督力度,2004年至2013年十年间,全省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238.01亿元,为被审计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85.58亿元。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我省将不断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表示。

  着力完善监督体系。目前,我省已形成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社会监督在内的比较完备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 10月底,我省全面公布省级政府权责清单,针对保留的1712项省级政府权力事项,依法依规确定责任事项1.2万余条,通过对履行义务和不良后果的细化分解,使问责制度更具可操作性。

  严格决策问责追究。我省建立跟踪反馈和决策后评估制度,对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省政府制定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明确决策责任人及其应承担的责任,严格违法决策问责追究。淮南市建立行政决策监督联动机制,定期对大建设、大开发、大民生、大项目等政府决策事项督查督办。池州市政府细化决策责任追究程序和标准,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规范审查“红头文件”。严格执行备案审查规定,我省基本形成“四级政府、三级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十年来,省政府共备案登记各部门、各市及省直管县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000余件,累计前置审查省政府部门报送的规范文件463件,发现问题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的有303件,占审查总数的65%。

  强化监督行政执法。我省建立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十年来先后多次从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和工青妇群团组织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发挥各界人士监督作用。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检查督查,受理并依法查处公众对行政机关执法违法、不作为等具体问题的举报、投诉等,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及其人员和执法行为的监督,及时查处和制裁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