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护个人隐私将成“新常态”

14.11.2017  15:12

  在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隐私需要得到保护。日前,安徽省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次全省范围的排查,主要针对公开政府信息中包含公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其中,重点排查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县、乡级政府发布的专项资金管理和分配、人事招考录用、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扶贫救济等方面信息;各地、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各地、各部门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信息。

  以往,隐私保护意识较为淡薄,一些贫困户的个人信息被放到网上,引发了较大争议。在此次排查中,各地、各部门发现已公开政府信息中存在涉及个人隐私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需要区分处理,在确保应公开信息予以公开的同时,对公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予以删除、遮挡或隐藏。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个人隐私需要得到保护,那么“老赖”信息上网是否妥当?相关法律人士告诉记者,保护隐私权也有相关限制。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因此,对于“老赖”等人信息的曝光是合法的,只不过曝光方式、曝光程度应适当。专家建议,曝光内容必须经过审核才能予以公开,并且保证曝光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还应对“老赖”信息发布的内容作出更详细的规定,例如对个人照片、身份证号、住宅电话等信息应作一些技术性处理,并限定公布的条件和期限。

原标题:保护个人隐私将成“新常态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罗敏    编辑: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