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价格审批拓展“绿色通道”
日前,庐江县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泥河镇八里村20MW农光互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从受理到办结,用时2天。像庐江县晶科光伏公司这样享受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政策的企业,我省2016年有144家,2017年上半年有55家。
这样的高效审批,得益于2013年9月开始实施的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政策。为进一步创新审批体制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2013年9月安徽省物价局出台了《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服务规程》。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是指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价格审批项目,在申报材料不少、审批标准不降的原则下,通过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实现项目快速、高效、便捷审批目的。 《规程》将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绿色能源、生物制药、网络传输、数字出版等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定价纳入“绿色通道”审批范畴,建立特事特办、全程督办的审批新模式,实行定价方案设计、定价申报、核准审批等价格服务的全程无偿协助和导办制度。对纳入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服务项目而未严格按照本办法办理,影响服务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处室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受到责任追究。
今年6月,省物价局修订了《价格审批“绿色通道”服务规程》。修订后的“绿色通道”规程在保持申报材料不少,审批标准不降的前提下,主要修订了三方面内容。一是调整“绿色通道”适用范围,增加了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和涉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兴产业项目;二是简化“绿色通道”申报确认环节,省物价局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现场申报绿色通道的项目直接予以认定,加盖价格审批绿色通道受理专用章,全程督办,申请人还可通过省物价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的“绿色通道”实现远程在线申报;三是缩短“绿色通道”办理时限,项目审批办理时限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压缩至少一半,在11个工作日内办结。
原标题:价格审批拓展“绿色通道”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 王恺 茆先龙 编辑:王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