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中心组(扩大)传达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24.03.2017  11:36

      3月23日下午,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召开学习会,传达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校党委书记、中心组学习组长李俊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领导曹云霞、刘群英、胡志、朱启星、常业军、金宗祥等出席会议。

      就如何贯彻好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李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核心意识。从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要求,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讲党性、守纪律,严肃认真地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全校每一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认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一名信念坚定、胸怀坦荡、忠诚干净的好干部。三是狠抓贯彻执行,持之以恒地抓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按照中央文件要求,精心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组织填报工作,把贯彻执行紧紧抓在手上,确保两项法规落地落实,确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会上,曹云霞传达了省委书记李锦斌在省委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全校上下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创新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学校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刘群英传达了省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培训会议精神,并根据培训会精神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进行了讲解,对文件关键部分进行了深入解读,对新增事项和调整完善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会议全文传达了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的具体内容和主要精神。根据学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干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讲话精神的相关工作安排,研究生学院、护理学院、资产经营公司三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校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