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

24.03.2017  11:48


  为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3月22日,省妇联召开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省妇联机关、法律顾问处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30多人参加会议。

  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红代表省妇联党组作动员讲话。她就如何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贯彻执行,推动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真正做到忠诚老实、如实报告。二要从严从实做好集中填报工作,要以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严格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填报任务。三要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坚持“凡提必核”,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强化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四是切实严明报告纪律,对填报态度不认真,不按要求填报的,要责令重新填报,并作出书面检查;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按照“两项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会上,省妇联副主席龚明珠带领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组联部同志还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作专题辅导。